“影院Mall”或者译为“电影生活馆”,它是美国米高梅“第四代影院”G4 Cinema inside标准中的核心内容。2008年5月,美国米高梅娱乐有限公司在美国娱乐之都拉斯维加斯建立了首座基于G4 Cinema inside标准的概念型影城--G4 Universal Studio, Hollywood(G4环球影场)。G4环球影场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G4影院Mall”。那么什么是“影院Mall”呢?
“影院Mall”简单的说就是“电影商品大卖场”,或者叫做“影院Mall”。人们不仅可以在这里欣赏各种动感电影,同时影片中的各种物品在这里都成为了商品,例如:蜘蛛侠的服装、蝙蝠侠的超级汽车、影片主人公所穿的服装、所带的配饰、手表,以及电影场景中出现过的沙发、桌椅等各种家具,无不一一展现,而观众则可以买到电影中出现过的任何商品。在G4影院,电影是如此真实的呈现的人们面前,电影更成为了人们衣食住行的一部分。
“影院Mall”有以下基本指标:
(1)影片商品应成为“影院Mall”的主营业务,占到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
(2)售卖区的商品都来自电影,并在影片场景中出现;
(3)“影院Mall”与影城互为配套,形成共同的电影商圈;
(4)售卖模式以实体展示与虚拟互动体验为主,运用大量高新技术(虚拟成像、AR、VR技术)。